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25年
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地信学院2021(1)号文件《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规定》,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加快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经院学位委员会决定,2025年度除学校抽取的部分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外,其余学生委托外校选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即研究生及其导师与评审专家姓名互相保密,以下简称“盲评”)。现将2025年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时间和办法:
4月2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资格审查——论文查重——论文送审各环节。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6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cugb.edu.cn/c/2025-03-25/822451.shtml。
二、盲评对象:
地信学院2025年拟毕业全体硕士研究生。
三、学位论文检测
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院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者进入论文送审环节。对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院将相关检测结果告知导师及本人,限期修改后才能再次送审。
引用部分不得超过全文篇幅的20%,总文字复制比小于20%,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小于20%(仅限本人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规则,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为15个工作日,因此,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材料,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延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拟在6月份申请毕业的同学,需在5月20日前完成答辩,并在5月20日17:00前将申请学位的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3、评审工作依托平台进行,论文一经提交,无法撤换,请参加盲评的硕士研究生提交论文时,务必仔细检查论文内容。如评审专家发现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盲评要求者,一律取消本次盲评。
4、评阅意见返回后,由院研究生办公室通知导师领取论文评阅书,并修改论文后方可组织答辩(答辩程序参照学校及学院答辩指南和规范)。
5、在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期间,学生和导师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准备工作,但论文答辩会须等盲审通过后方可组织。
五、评审结果处理办法(详见地信学院【2021】地信发01号文件)
学院对专家评议结果将按照定量评价和定性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必须修改3-6个月后重新参加盲评。
1)2位专家均认为被评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不同意答辩”时;
2)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另一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修改后答辩”且定量评价在65分以下的学位论文。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必须根据评阅意见逐条进行回复并对应修改,经导师同意,提交修改后的纸质论文及纸质导师签字的《地信学院“盲审”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各一份,学院审核合格后,盲审方可获得通过。同时盲审通过后,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
1)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不同意答辩”;
2)1位专家综合评议意见为“修改后答辩”,且定量评价在65分以下,以及2份评审意见总分低于或等于140分。
3.需重新参加盲评的申请人如对评阅专家的评价有异议,可提出明确的异议理由,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组审定,若专家组认为论文“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并经分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申请人可进行论文答辩;若专家组认为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或“需修改学位论文后答辩”时,申请人必须根据论文评阅人意见充分修改论文,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请院研究生办公室重新盲审,重新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为做好此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请各系督促本年度硕士毕业生,按照要求确保学位论文质量,按时提交。
附件:
附件1-地信学院“盲审”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仅需纸质).doc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