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我院制定如下博士研究生(2022-2025级)特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纪检监督员:包敖敦其木格
成 员:李红谊 钱荣毅 江国明 王 猛 刘国峰 李 晶
杨亚菲 殷志锐 庞 宗 韩敬伊 姜梦荷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及纪律监督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可参评对象为:
①在正常学制内的2022-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
③直博生在二年级时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并可参评特等奖;
④学生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研究生本人自愿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博士研究生(2022-2025级)特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并通过各班班长提交相关材料。
3、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或学工组门口或院办公室门口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我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材料提交要求
1、2022-2025级博士研究生本人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特等学业奖学金申请。
2、提交申请的同时,研究生需要通过各班班长,提交【纸质版】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及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交【电子版】加分汇总表(附件3)。
3、学术论文需提交论著首页及检索证明等证明材料;专利需要提交专利证书;竞赛获奖需要提交获奖证书。
4、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成果按共同一作总人数折算平均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
5、成果online或见刊时间须在上一学年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超出该时间范围的不予认定。同一内容的科研成果,在国奖及社会类奖学金评审中,全学段内限用一次。
四、评定办法
要求参评博士生,在上一学年必须要有科研业绩online或见刊。参评博士生以【科研业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科研业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的得分依次进行排序,仍相同的话按学位必修课的学业平均分进行排序。
五、科研成果要求
1、论文
论文 | 标刊A区 | 标刊B区 | JCR 二区及以上 | 其它SCI | EI 期刊 | 北大 核心 | 普通 期刊 |
分值 | 60 | 25 | 12 | 8 | 4 | 3 | 2 |
注:所有参评论文均须提交带有正规签章的检索证明。标刊A、B区以本年度学院科研成果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为准;其余论文分区,均以检索证明作为判定依据。
2、授权发明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8 | 5 | 2 |
3、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 国际二等奖 及以上 | 国际三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 | 国家级二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 | 省部级二等奖 |
分值 | 8 | 7 | 6 | 5 | 4 |
注:可加分学科竞赛详见附件1,不在参考目录中的竞赛原则上不加分;举办届数不足三届或与学科关联度较低的竞赛,原则上不予认定,认定结果以评审委员会意见为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只以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体类奖项需提交分值分配方案(附件2),个人分值由团队内部协商划分,个人得分不超过该项得分的50%,不低于该项得分的10%,且需提供赛事主办单位的相关材料(说明团队全体参赛人员)。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申请中,团体类奖项的分值分配,均以同一方案为准。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
六、提交办法及时间
1、申请者需要在学院通知时间内,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所需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各自研究生班长,并送至教五楼208A:
①学业奖学金,需要在“北地学工”系统上进行线上申请审批,未在系统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
②学生成绩单、学术论文、专利、专业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纸质,要求上一学年内成果);
③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附件3,仅excel电子版,班级汇总后提交至辅导员)。
④每个人的纸质版材料,用订书钉在左上角钉好,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好;加分汇总表每班提交一个电子版汇总表,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好,填写方式参照表中的例子。
2、学院按学校通知完成初评、公示,并上报。
补充说明:
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本学年不再参评其他等级的学业奖学金。未被评上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若符合参评条件,仍可继续参评其他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平均分】计算方式:先核算每名同学的每门学位必修课的标准分,标准分=该同学课程实际分数-全年级该课程平均分(各年级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平均分)。每位同学的学业平均分,为各门学位必修课的标准分关于学分的加权平均数。
附件1:2025-2026学年地信学院科研成果参考目录.xlsx
附件3:地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excel表).xls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6年9月30日
附件2:团队竞赛分值分配证明(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