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106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6〕106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学术委员会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5. 所有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成果按共同一作总人数折算平均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成果online或见刊时间须在上一学年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超出该时间范围的不予认定。同一内容的科研成果,在国奖及社会类奖学金评审中,全学段内限用一次。
6. 各项分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到C依次降低:
A:科研成果:
1.论文
论文 | 标刊A区 | 标刊B区 | JCR二区 及以上 | 其它SCI | EI期刊 | 北大核心 | 普通期刊 |
分值 | 60 | 25 | 12 | 8 | 4 | 3 | 2 |
注:所有参评论文均须提交带有正规签章的检索证明。标刊A、B区以本年度学院科研成果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为准;其余论文分区,均以检索证明作为判定依据。
2.授权发明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8 | 5 | 2 |
3.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 国际二等奖 及以上 | 国际三等奖、 国家级一等奖 | 国家级二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 省部级一等奖 | 省部级二等奖 |
分值 | 8 | 7 | 6 | 5 | 4 |
注:可加分学科竞赛详见附件1,不在参考目录中的竞赛原则上不加分;举办届数不足三届或与学科关联度较低的竞赛,原则上不予认定,具体认定结果以评审委员会意见为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只以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体类奖项需提交分值分配方案(附件2),个人分值由团队内部协商划分,个人得分不超过该项得分的50%,不低于该项得分的10%,且需提供赛事主办单位的相关材料(说明团队全体参赛人员)。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申请中,团体类奖项的分值分配,均以同一方案为准。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 检索证明、专利证明及获奖证明等材料提交要求,均以学校发布的《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为准,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不另设材料补交环节。
2. 申请者需要在学院通知时间内,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3. 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 本细则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5-2026学年地信学院科研成果参考目录.xls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6年9月30日
附件2:团队竞赛分值分配证明(模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