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发布:[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崔秋云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学工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学院《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数量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共12人。

2.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10人。

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6人。

4.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共18人。

 

二、时间安排

1.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日24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

2.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及上报工作。

3.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要求

根据学工处相关通知的内容,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做出如下要求(仅针对于本次评选):

1. 参评学年内必修课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含10%);

3. 其他要求仍参照原有评选办法及相关通知。

 

四、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补充

1. 已获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的同学,若符合本次评选要求,可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若在本次补充评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则自动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

2. 符合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可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若有上一条所述自动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的情况,则从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中,评选出相应数量的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的递补。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说明

根据学工处相关通知的内容,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此前公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中,等额推荐的结果保留,参加学校差额评选的拟推荐名单取消,与其他候选人共同参加学院本次的补充评选。

 

六、注意事项

1. 除特殊说明外,已经评定且经过公示的奖学金学院拟推荐结果保留,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均为追加的名额。

2. 此前规定与新通知不一致的,以新通知为准。新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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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0-31     发布:[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崔秋云    点击:57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学工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学院《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数量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共12人。

2.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10人。

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6人。

4.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共18人。

 

二、时间安排

1.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日24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

2.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公示及上报工作。

3.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要求

根据学工处相关通知的内容,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做出如下要求(仅针对于本次评选):

1. 参评学年内必修课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含10%);

3. 其他要求仍参照原有评选办法及相关通知。

 

四、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补充

1. 已获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的同学,若符合本次评选要求,可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若在本次补充评选中获得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则自动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

2. 符合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可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若有上一条所述自动放弃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资格的情况,则从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中,评选出相应数量的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的递补。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说明

根据学工处相关通知的内容,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此前公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中,等额推荐的结果保留,参加学校差额评选的拟推荐名单取消,与其他候选人共同参加学院本次的补充评选。

 

六、注意事项

1. 除特殊说明外,已经评定且经过公示的奖学金学院拟推荐结果保留,本次评选的奖学金均为追加的名额。

2. 此前规定与新通知不一致的,以新通知为准。新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

 

附件1: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地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