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我院制定如下博士研究生(2022、2023级)特等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纪检监督员:包敖敦其木格
成 员:李红谊 钱荣毅 江国明 王 猛 刘国峰 李 晶
殷志锐 庞 宗 张国峰 韩敬伊 刘玥含 高嫣然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及纪律监督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可参评对象为:
①2022、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含全日制 MBA 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
③直博生在二年级时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并可参评特等奖;
④学生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研究生本人自愿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博士研究生(2022、2023级)特等学业奖学金申请,并通过各班班长提交相关材料。
3、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或学工组门口或院办公室门口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我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材料提交要求
1、2022、2023级博士研究生本人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特等学业奖学金申请。
2、提交申请的同时,研究生需要通过各班班长,提交【纸质版】课程学习成绩单、学术论文及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交【电子版】加分汇总表(附件1)。
3、学术论文需提交论著首页及检索证明等证明材料;专利需要提交专利证书;竞赛获奖需要提交获奖证书。
4、科研业绩均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另一位第一作者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
5、科研业绩需要在上一学年内(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online或者见刊,“拟录用”、“已排刊”、“已受理”等情况无法统计,且同一内容的科研业绩全学段内限用一次。
四、评定办法
要求参评博士生,在上一学年必须要有科研业绩online或见刊。参评博士生以【科研业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科研业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论文、专利、会议摘要口头报告、获奖的得分依次进行排序,仍相同的话按学位必修课的学业平均分进行排序。
五、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科研业绩具体加分时,以本年度学院科研业绩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若所申报的科研业绩不在参考目录中,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加分及具体等级和分数。各类科研业绩加分标准如下:
1、论文
论文 | 标刊 A区 | 标刊 B区 | 标刊 C区 | 标刊 D区 | 其它SCI | 中文核心 | 会议EI | 普通期刊 | 论文集 |
分值 | 60 | 25 | 12 | 10 | 8 | 3 | 2 | 2 | 1 |
2、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10 | 5 | 2 |
注:软件著作权不算加分项目,仅作参考。
3、摘要
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 | 国内会议 |
备注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 做口头报告 | 做口头报告 |
分值 | 4 | 2 | 2 | 1 |
注:短摘要(俗称:投稿即接受的)及张贴报告不予以考虑;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交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材料;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 国际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 | 国际奖二等奖以下到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二等奖) | 国家级二等奖以下到省部级二等奖(包括省部级二等奖) | 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到校级一等奖(包括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到优秀奖(包括校级二等奖) |
分值 | 10 | 6 | 3 | 2 | 1 |
注:可加分学科竞赛详见附件2,不在参考目录中的竞赛原则上不加分;申请时需在加分汇总表中标注获奖类别、等级、排名、时间等;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以只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成功参与奖不属于加分奖项。
六、提交办法及时间
1、因学院收取及并审核材料需要时间,故所有参评研究生,需要在学院规定时间之前,在“北地学工”系统中完成申请,并将所需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各自研究生班长,并送至教五楼208A:
①学业奖学金,需要在“北地学工”系统上进行线上申请审批,未在系统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
②学生成绩单、学术论文、专利、专业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纸质,要求上一学年内成果);
③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附件1,仅excel电子版,班级汇总后提交至辅导员)。
④每个人的纸质版材料,用订书钉在左上角钉好,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好;加分汇总表每班提交一个电子版汇总表,并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好,填写方式参照表中的例子。
2、学院按学校通知完成初评、公示,并上报。
补充说明:
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本学年不再参评其他等级的学业奖学金。未被评上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若符合参评条件,仍可继续参评其他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平均分】计算方式:先核算每名同学的每门学位必修课的标准分,标准分=该同学课程实际分数-全年级该课程平均分(各年级在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的平均分)。每位同学的学业平均分,为各门学位必修课的标准分关于学分的加权平均数。
附件1: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excel表).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地信学院科研业绩参考目录.xlsx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