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到C依次降低:
A: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科研业绩均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另一位第一作者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且科研业绩需要在上一学年内(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online或者见刊,“拟录用”、“已排刊”、“已受理”等情况无法统计,且同一内容的科研业绩全学段内限用一次。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科研业绩具体加分时,以本年度学院科研业绩参考目录(详见附件)为准。若所申报的科研业绩不在参考目录中,则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加分及具体等级和分数。各类科研业绩加分标准如下:
论文
论文
标刊
A区
标刊
B区
标刊
C区
标刊
D区
其它SCI
中文核心
会议EI
普通期刊
论文集
分值
60
25
12
10
8
3
2
2
1
2.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8 | 5 | 2 |
注:软件著作权不算加分项目,仅作参考。
3.摘要
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 | 国内会议 |
备注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 做口头报告 | 做口头报告 |
分值 | 4 | 2 | 2 | 1 |
注:短摘要及国内会议张贴报告不予以考虑;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交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材料;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 国际三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 | 省部级三等奖 | 校级特、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 | 校级三等奖或参赛奖 |
分值 | 10 | 8-9 | 7-5 | 4 | 3 | 2 | 1 |
注:可加分学科竞赛详见附件,不在参考目录中的竞赛原则上不加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以只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检索证明、专利证明及获奖证明等材料提交要求,均以学校发布的《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为准,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不另设材料补交环节。
2.因学院收取及审核材料需要时间,故所有材料均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提交。
3.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
5. 本细则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3-2024学年地信学院科研业绩参考目录.xlsx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