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党教发〔2023〕7号)要求,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地信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会
组长:吴海英 邹长春
副组长: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李红谊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猛 江国明 刘国峰 李 晶 赵 晓 贾正元
徐敬领 谢成良
下设三个考核小组:
第一组:测控仪器系、实验中心、学院党政办公室、学工组(共计31人,优秀6人)
考核负责人:赵晓,负责学院领导:包敖敦其木格
第二组:地球物理系(共计21人,优秀4人)
考核负责人:谢成良,负责学院领导:李红谊
第三组:勘查技术系(共计28人,优秀6人)
考核负责人:徐敬领,负责学院领导:钱荣毅
一、考核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新时代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2)、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学院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逐项自我评价,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个人总结,点击提交后,导出word版本,打印纸质版(正反面A4纸打印后本人签字)。
(三)综合评议。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个人总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组织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作出综合评议考核意见。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可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见附件3、附件4),这两个表可根据各考核小组需要使用。
(四)等次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我院合计80人参加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为16人。
对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新教职工,参加师德考核,原则上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意见反馈。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意见。
(六)结果公示。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师德考核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及申述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七)考核结果。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会汇总各考核小组上报的师德考核意见,集体研究后,报送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教职工12月16日前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中完成师德考核表填报,各考核小组在12月19日前完成考核,并统一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系统导出,正反面打印,个人签字纸质版)和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分委员审核,12月22-28日公示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1:地信学院年度考核分组名单(包括师德考核)
附件2: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附件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附件5:地信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
附件6:师德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普通教职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2: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附件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考核评分表
姓名: 工号: 所在单位:
评价指标 | 具体要求 | 分 值 | 个人 自评 | 单位 评价 | |
坚定 政治方向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10 | |||
自觉 爱国守法 |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 | 10 | |||
传播 优秀文化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家国情怀,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 10 | |||
潜心 教书育人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理念,秉承“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校训,弘扬“地质报国” 精神和“艰苦奋斗、严格谦逊、团结活泼、求实创新”校风,思维要新,视野要广,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 10 | |||
关心 爱护学生 |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 10 | |||
坚持 言行雅正 |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规范使用自媒体,自重自爱。 | 10 | |||
遵守 学术规范 |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 10 | |||
秉持 公平诚信 |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 10 | |||
坚守 廉洁自律 |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 10 | |||
积极 奉献社会 | 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提供专业服务,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 10 | |||
总分 | 100 | ||||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
姓名: 工号: 所在单位:
款项 | 具体内容 | 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 |
1 |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
2 | 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教师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过失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 ||
3 | 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传播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等活动。 | ||
4 | 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 ||
5 | 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侮辱、歧视、威胁、打击报复学生,或在教育教学及科研活动中遇突发事件、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 ||
6 |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他人利益,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经营微商、网上购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务,或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存在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 ||
7 | 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学术经历、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买卖论文等,或滥用学术期刊、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 ||
8 | 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助学助困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在工作期间未经学校允许脱离工作岗位、出国(境)。 | ||
9 | 索要、收受学生、家长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赠送的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以营利为目的推销、代购、未经学校审定的教材或教辅资料,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借开会、调研、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 ||
10 | 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 ||
11 |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 ||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