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3-10-10 发布:[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崔秋云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到C依次降低:

A.  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科研业绩均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另一位第一作者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且科研业绩需要在上一学年内(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online或者见刊,“拟录用”、“已排刊”、“已受理”等情况无法统计,且同一内容的科研业绩全学段内限用一次。

1.论文

论文

标刊

A

标刊

B

标刊

C

标刊

D

其它SCI

中文核心

会议EI

普通期刊

论文集

分值

60

25

12

10

8

3

2

2

1

2.专利

专利

国际发明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分值

8

5

2

注:软件著作权不算加分项目,仅作参考。

3.摘要

摘要

国际会议长摘要

国际会议长摘要

国际会议

国内会议

备注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做口头报告

做口头报告

分值

4

2

2

1

注:短摘要及国内会议张贴报告不予以考虑;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交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材料;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国际三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校级一等奖

校级二等奖

校级三等奖或参赛奖

分值

10

8-9

7-5

4

3

2

1

注: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以只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检索证明、专利证明及获奖证明等材料提交要求,均以学校发布的《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为准,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不另设材料补交环节。

2.因学院收取及审核材料需要时间,故所有材料均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10月11日晚24点前),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提交。

3.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

5. 本细则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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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到C依次降低:

A.  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科研业绩均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另一位第一作者手写签名的情况说明。且科研业绩需要在上一学年内(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online或者见刊,“拟录用”、“已排刊”、“已受理”等情况无法统计,且同一内容的科研业绩全学段内限用一次。

1.论文

论文

标刊

A

标刊

B

标刊

C

标刊

D

其它SCI

中文核心

会议EI

普通期刊

论文集

分值

60

25

12

10

8

3

2

2

1

2.专利

专利

国际发明专利

国家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分值

8

5

2

注:软件著作权不算加分项目,仅作参考。

3.摘要

摘要

国际会议长摘要

国际会议长摘要

国际会议

国内会议

备注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做口头报告

做口头报告

分值

4

2

2

1

注:短摘要及国内会议张贴报告不予以考虑;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交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材料;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学科竞赛获奖

获奖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国际三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

省部级三等奖

校级一等奖

校级二等奖

校级三等奖或参赛奖

分值

10

8-9

7-5

4

3

2

1

注: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同一比赛参加不同分赛,均以只最好获奖成绩加分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上一学年所获奖学金、科研激励项目及十大创新科研项目等不算获奖。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检索证明、专利证明及获奖证明等材料提交要求,均以学校发布的《国家奖学金填报说明》为准,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不另设材料补交环节。

2.因学院收取及审核材料需要时间,故所有材料均需要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10月11日晚24点前),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提交。

3.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

5. 本细则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