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C依次降低:
A.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1.论文
论文 | 标刊 A区 | 标刊 B区 | 标刊 C区 | 标刊 D区 | 其它SCI | 中文核心 | 会议EI | 普通期刊 | 论文集 |
分值 | 60 | 25 | 12 | 10 | 8 | 3 | 2 | 2 | 1 |
2.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8 | 5 | 2 |
3.摘要
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 | 国内会议 |
备注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 做口头报告 | 做口头报告 |
分值 | 4 | 2 | 2 | 1 |
注:短摘要不予以考虑;
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获奖
获奖 |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 国际三等奖、国家级一、二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 | 省部级三等奖 | 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 | 参赛奖 |
分值 | 10 | 8-9 | 7-5 | 4 | 3 | 2 | 1 |
5.备注
(1)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一学年内online或者见刊均可统计,但只能使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2)若总分相同者,级别高者优先。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2.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
4. 本细则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