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2-10-07 发布:[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崔秋云

   根据学工处《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研究生(2018-2021级)学业奖学金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3号),我院制定如下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长:吴海英  邹长春          纪检监督员:  

  员:王    李红谊  张启升  姚长利  黄金莉  谭茂金  谭捍东

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江国明  刘国峰       

   殷志锐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及纪律监督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评选对象为:

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不含全日制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9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018级(1+56年制)博士研究生也在参评范围,且并入2019级博士共同参评;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

⑤学生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研究生本人自愿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并通过各班班长,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纸质证明材料(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指202191日至2022831日;科研业绩与获奖等,附论著首页及证明材料;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专利以证书上完成时间为准;口头报告需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

3、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和院办公室门口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我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硕士一年级2022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硕士二年级2021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参评;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前的原专业参评。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硕士三年级2020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不能享受一等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参评;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前的原专业参评。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重修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四、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博士一年级(2022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博士二年级(2021级)

1)      直博学生(指本科免推直博学生,不包括硕博连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2)      其他博士生: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博士三、四年级(20181+56年制〕20192020级)

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补考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五、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括号内为分数)

1、论文:标刊(25;榜刊(15);其它SCI7);期刊EI3);中文核心(2);会议EI2);普通期刊(1);论文集(1)。

2、专利:国际发明专利(10);国家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2)。

3、摘要: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4);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2);国际会议做口头报告(2);国内会议做口头报告(1);短摘要(俗称:投稿即接受的)不予以考虑;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获奖:需要与所学专业相关(例如,“东方杯”全国大学生勘探地球物理大赛、测井大赛、“创新杯”地球物理知识竞赛等)并标注获奖类别、等级、排名、时间等。

国际奖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10分,国际奖二等奖以下到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二等奖)6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下到省部级二等奖(包括省部级二等奖)3分,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到校级一等奖(包括校级一等奖)2分,校级二等奖到优秀奖1分(包括校级二等奖)。特别说明:成功参与奖不属于加分奖项。

5、作者: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一学年内(指202191日至2022831日)online或者见刊均可统计,但只能使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六、提交办法及时间

1101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各自研究生班长,并送至教五楼208A

①本次学业奖学金,需要在“北地学工”系统上进行线上申请审批,未在系统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

②学生成绩单、学术论文、专利、专业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纸质,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文章仅需首页,证书等复印件即可,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③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附件1,仅excel电子版).

纸质材料用订书钉左上角一个订书钉订好,电子版每班提交一个汇总表,填写方式参照表中的例子。

21014日前完成学院初评

31017日前完成学院公示,并上报

 

补充说明:

先核算每名同学的每门学位课程标准分,标准分=该同学课程实际分数-全年级该课程平均分。每位同学的学业平均分,为各门学位课程标准分关于学分的加权平均数。各年级各学位课平均分请见附表(附件2)。

另外按照我院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学业平均分为依据,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等)按级别和规定在学业平均分基础上加分,最终根据总得分和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确定等级。当总分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根据科研业绩确定排序,科研业绩加分相同时按照论文、专利、会议摘要口头报告、获奖、专业学位课标准分依次进行排序。

 

 

附件1: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excel表).xls

附件2:2022年 地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说明.doc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106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2022-10-07     发布:[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崔秋云    点击:3757

   根据学工处《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研究生(2018-2021级)学业奖学金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3号),我院制定如下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长:吴海英  邹长春          纪检监督员:  

  员:王    李红谊  张启升  姚长利  黄金莉  谭茂金  谭捍东

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江国明  刘国峰       

   殷志锐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及纪律监督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评选对象为:

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不含全日制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92020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018级(1+56年制)博士研究生也在参评范围,且并入2019级博士共同参评;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

⑤学生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研究生本人自愿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并通过各班班长,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纸质证明材料(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指202191日至2022831日;科研业绩与获奖等,附论著首页及证明材料;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专利以证书上完成时间为准;口头报告需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

3、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和院办公室门口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我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硕士一年级2022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硕士二年级2021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参评;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前的原专业参评。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硕士三年级2020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不能享受一等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后的新专业参评;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复学及其他情况异动的学生在转专业前的原专业参评。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重修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四、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博士一年级(2022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博士二年级(2021级)

1)      直博学生(指本科免推直博学生,不包括硕博连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2)      其他博士生: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博士三、四年级(20181+56年制〕20192020级)

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补考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五、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括号内为分数)

1、论文:标刊(25;榜刊(15);其它SCI7);期刊EI3);中文核心(2);会议EI2);普通期刊(1);论文集(1)。

2、专利:国际发明专利(10);国家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2)。

3、摘要: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4);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2);国际会议做口头报告(2);国内会议做口头报告(1);短摘要(俗称:投稿即接受的)不予以考虑;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获奖:需要与所学专业相关(例如,“东方杯”全国大学生勘探地球物理大赛、测井大赛、“创新杯”地球物理知识竞赛等)并标注获奖类别、等级、排名、时间等。

国际奖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10分,国际奖二等奖以下到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二等奖)6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下到省部级二等奖(包括省部级二等奖)3分,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到校级一等奖(包括校级一等奖)2分,校级二等奖到优秀奖1分(包括校级二等奖)。特别说明:成功参与奖不属于加分奖项。

5、作者: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一学年内(指202191日至2022831日)online或者见刊均可统计,但只能使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六、提交办法及时间

11011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各自研究生班长,并送至教五楼208A

①本次学业奖学金,需要在“北地学工”系统上进行线上申请审批,未在系统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业奖学金;

②学生成绩单、学术论文、专利、专业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纸质,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文章仅需首页,证书等复印件即可,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③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附件1,仅excel电子版).

纸质材料用订书钉左上角一个订书钉订好,电子版每班提交一个汇总表,填写方式参照表中的例子。

21014日前完成学院初评

31017日前完成学院公示,并上报

 

补充说明:

先核算每名同学的每门学位课程标准分,标准分=该同学课程实际分数-全年级该课程平均分。每位同学的学业平均分,为各门学位课程标准分关于学分的加权平均数。各年级各学位课平均分请见附表(附件2)。

另外按照我院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办法,以学业平均分为依据,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等)按级别和规定在学业平均分基础上加分,最终根据总得分和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确定等级。当总分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根据科研业绩确定排序,科研业绩加分相同时按照论文、专利、会议摘要口头报告、获奖、专业学位课标准分依次进行排序。

 

 

附件1: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excel表).xls

附件2:2022年 地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说明.doc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