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3号),我院制定如下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纪检监督员: 姚硕
成 员:王 赟 李红谊 张启升 姚长利 黄金莉 谭茂金 谭捍东
钱荣毅 敖 敦 江国明 刘国峰 王 猛 李 晶 李 彤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及纪律监督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评选对象为:
① 2019和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不含全日制MBA、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 2018、2019和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③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研究生。
④ 学生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研究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科研业绩与获奖等,附论著首页及证明材料;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口头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专利以证书上完成时间为准;口头报告需会议流程、现场照片或屏幕截图等),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校外兼职导师可由其校内合作导师代为填写)。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无特殊原因,本人未提交申请者,一律以三等学业奖学金界定。
3、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和院办公室门口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我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三、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硕士一年级(2021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硕士二年级(2020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硕士三年级(2019级)
1) 推免硕士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不能享受一等奖学金,按照其他硕士生的评定办法执行。
2) 其他硕士生:以一年级时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重修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硕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四、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分年级评定办法
1、博士一年级(2021级)
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凡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由学校统一发放。
2、博士二年级(2020级)
1) 直博学生(指本科免推直博学生,不包括硕博连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但需按学院要求统一填报相关信息,同样计算平均分及加分项;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
2) 其他博士生:以学位课程(共计4门)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一律只能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3、博士三、四年级(2018、2019级)
以学位课程(共计5门)平均成绩为依据评定(如有免修课程,则只计算其他学位课程平均成绩),科研业绩(发表论文、专利和获奖)按级别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分。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照补考成绩的80%计入。按以上最终成绩和博士三类奖学金名额由高到低分等级确定。
1、论文:标刊(25);榜刊(15);其它SCI(7);期刊EI(3);中文核心(2);会议EI(2);普通期刊(1);论文集(1)。
2、专利:国际发明专利(10);国家发明专利(5);实用新型专利(2)。
3、摘要: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4);国际会议(例如,SEG、EAGE)长摘要,且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2);国际会议做口头报告(2);国内会议做口头报告(1);短摘要(俗称:投稿即接受的)不予以考虑;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获奖:需要与所学专业相关(例如,“东方杯”全国大学生勘探地球物理大赛)并标注获奖类别、等级、排名、时间等。
国际奖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10分,国际奖二等奖以下到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二等奖)6分,国家级二等奖以下到省部级二等奖(包括省部级二等奖)3分,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到校级一等奖(包括校级一等奖)2分,校级二等奖到参赛1分(包括校级二等奖)。
5、作者: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一学年内(指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online或者见刊均可统计,但只能使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六、提交办法及时间
1、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各自研究生班长
①导师签字后的附件1或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仅纸质);
③ 学术论文、专利、专业竞赛获奖等科研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纸质,要求一学年内成果;文章仅需首页,证书等复印件即可,online和见刊论文限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④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附件3,仅excel电子版)
①②③三项纸质材料用订书钉左上角一个订书钉订好,④电子版每班提交一个汇总表,填写方式参照表中的例子
2、10月15日前完成学院初评
3、10月20日前完成学院公示,上报校研究生院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地信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加分项汇总表(excel表).xls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