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2020]112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相关奖项参选条件的同学可参与评选。
2. 满足评选要求的转专业学生,仍在评选年度其所在学院评选,转出地信学院的学生需完成地信学院培养计划方可参评。
3. 参评学生在其学科范围内评选。
4.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教学的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任委员的评审委员会。
二、评选细则
在符合参选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优先,优先级由A-C依次降低:
A.科研业绩认定及加分。
1.论文
论文 |
标刊 |
榜刊 |
国际SCI |
国内SCI |
期刊EI |
中文核心 |
会议EI |
普通期刊 |
论文集 |
分值 |
25 |
15 |
10 |
6 |
3 |
2 |
2 |
1 |
1 |
2.专利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国家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分值 |
8 |
5 |
2 |
注:专业型研究生,软件著作权+2分。
3.摘要
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长摘要 |
国际会议 |
国内会议 |
备注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口头报告 |
如,SEG、EAGE,经过组委会评审,且做展览 |
做口头报告 |
做口头报告 |
分值 |
4 |
2 |
2 |
1 |
注:短摘要不予以考虑;
同一内容的报告及论文集只能加分一次。
4.获奖
获奖 |
国际奖二等奖(包括二等奖)以上 |
国际奖二等奖以下到国家级二等奖(包括国家二等奖) |
国家级二等奖以下到省部级二等奖(包括省部级二等奖) |
省部级二等奖以下到校级一等奖(包括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等奖到参赛1分(包括校级二等奖) |
分值 |
8-10 |
5-6 |
3 |
2 |
1 |
5.备注
(1)需要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一学年内online或者见刊均可统计,但只能使用一次。团队获奖需在证书上排名前三。
(2)专业型研究生,可申报参加导师项目的级别。
(3)若总分相同者,级别高者优先。
B:获得市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多者。
C:担任院/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 参评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2.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束后,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四、附则
1.逾期未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2.评选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学金名额,优先支持一流学科专业。
4. 本方法由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1日